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)第 26 号文件精神, 凡是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即会计证)的会计人员需要每年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。 在线预约报名>>>
报考对象
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
费 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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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电话:0311-89285708 010-683035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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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人:洪伟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
账 号:6222 0204 0201 4273 393
电话报名专线:0311-89285708 15350578100
报名地址: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129号盈伴大厦B座506A室(裕华路与南小街交口,火车站西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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